首页/学习笔记/正文
关于处理个人信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

 2022年07月24日  阅读 336  评论 0

摘要:问题:关于处理个人信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答案: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本题问题:关于处理个人信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

本题选项:

A.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B.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

C.应当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D.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正确答案: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题目来源:暂无

出题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拓展阅读:

关于处理个人信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中国越来越多的法律开始规定,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全国人大201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较早规定了“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此后,《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作了同样的规定。

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第1035条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2021年8月20日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并17处使用不确定性法律概念“必要”“必需”。

个人信息有用,但应用之有道。在中国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着力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的背景下,个人信息处理范围必将更加广泛,处理频率必将更加频繁。

准确把握“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规范内涵,并加以正确适用,有利于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流通利用的平衡。“合法原则”要求个人信息处理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正当原则”要求个人信息处理必须出于特定、明确、合理的目的,“必要原则”包括禁止过度损害和禁止保障不足两大方面。

作为公法比例原则体现的“正当、必要原则”,是对数字时代私法自治不足的矫正。尽管“正当、必要原则”有利于弥补网络市场中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的缺陷,可以矫正个人信息处理者同个人之间日益严重失衡的不平等态势,但应防止无限扩大其内涵与适用范围。

对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同个人基于完全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范围、处理方式、风险负担、收益分配等事项,达成平等互惠的充分合意,应予以高度尊重。不应动辄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为由,过度限制个人信息处理而妨碍数据要素的流通利用效率。

版权声明:本文为 “鸭先知”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www.awrui.net/xuexi/biji/12085.html

标签:

发表评论:

鸭先知博客

鸭先知博客是一个记录日常学习的博客网站,然后把每天的学习内容记录下来分享给大家。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期待与您共同进步。
  • 文章27099
  • 评论0
  • 浏览8800054
排行榜
随机推荐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