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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2022年07月15日  阅读 253  评论 0

摘要:答答星球问题: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答案是:可以。

问题: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本题选项:

A.可以

B.不可以

正确答案:可以

出题单位:答答星球

答题路径:支付宝APP - 【答答星球】小程序

答案解析: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于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有关个人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版权声明:本文为 “鸭先知”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awrui.net/mayi/xingqiu/jiating/1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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