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____。答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本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____。
本题选项:
A.汉语和汉字
B.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C.普通话和简体字
正确答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题目来源:暂无
出题单位: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一、本条定位
本条是法律定义条款,核心作用:界定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这一整部法律的核心概念,明确本法调整对象。修订版新增 “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强化其法定属性。
二、两个核心概念
1、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 它不等同于北京方言,是经过规范的全国通用口语。
2、规范汉字:经过国家整理、简化,由国家发布的标准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核心依据。
- 包含简化字、传承字;不包含已废止的异体字、旧字形、不规范自造字、繁体字(繁体字在法定保留场景除外)。
三、关键法律含义
1、法定属性:普通话、规范汉字是法律确认、在全国范围通用的语言文字,适用于国家机关、教育、媒体、公共服务等法定场景。
2、不取消方言、少数民族语言:
本法定义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禁止方言、少数民族语言。本法第 9 条明确: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方言并行不悖。国家通用语言用于全国公共交往,民族语言、方言可在特定地域、场景继续使用。
3、区分 “通用” 不等于唯一:“全国通用” 指跨区域、跨民族公共交流的法定载体,不是社会所有场合只能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法律对文物古迹、书法艺术、老字号等情形,设置了繁体字、异体字的例外使用规定。
四、本条的立法意义
本条奠定全法基础:后续所有关于公务、教育、出版物、广播电视、公共标牌用语用字的规定,全部建立在这一定义之上。明确了国家推广普及的对象是什么,划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方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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