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问题:改革先锋许崇德,曾参与1954年宪法起草,全程参与1982年宪法修改,参加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宪法修改及其他众多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堪称新中国____奠基人之一。
本题选项:
A.宪法学
B.行政法学
C.民法学
D.刑法学
正确答案:宪法学
题目来源:暂无
出题单位:中国社科院
题目归属:2019年03月01日 - “改革先锋”试题(二)
拓展阅读:
许崇德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原名誉会长,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他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工作,并参加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宪法修改及其它众多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他改革先锋称号,称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许崇德(1929年1月15日-2014年3月3日),男,汉族,江苏省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区)人。 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宪法学泰斗。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
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工作,并参加了1988、1993、1999、2003年4次宪法的修改及其他众多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突出贡献。
1985、1988年先后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工作,为香港和澳门回归、“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落实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许崇德较早提出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观点,曾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十六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等场合,向高层讲授宪法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
2003年,许崇德穷尽毕生所学,完成了7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对于中国宪法和宪法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4年3月3日23时59分,许崇德教授因病在中国北京逝世,享年85岁。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许崇德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版权声明:本文为 “鸭先知”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08:00-18: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000000@qq.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