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金融保险/正文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日

 2021年10月07日  阅读 349  评论 0

摘要:支付宝答答星球问题: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日。

问题: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日?

正确答案:30

出题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答案解析:根据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版权声明:本文为 “鸭先知”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awrui.net/mayi/xingqiu/jinrong/2010.html

标签:

发表评论:

鸭先知博客

鸭先知博客是一个记录日常学习的博客网站,然后把每天的学习内容记录下来分享给大家。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期待与您共同进步。
  • 文章27323
  • 评论0
  • 浏览9339037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