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证监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处分?
本题选项:
A.错误
B.正确
正确答案:正确
出题单位:浙江证监局
答题路径:支付宝APP - 【答答星球】小程序
答案解析: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索贿是受贿的一种表现形式,且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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