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财务报告应被出具什么样的审计报告?
本题选项:
A.否定意见
B.保留意见
C.拒绝表示意见
D.无保留意见
正确答案:无保留意见
出题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答题路径:支付宝APP - 【答答星球】小程序
答案解析:根据新《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应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国《证券法》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路,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版权声明:本文为 “鸭先知”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08:00-18: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000000@qq.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