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家人在发现孩子久不归家后,应该?
本题选项:
A.立即报警
B.出门寻找
C.等孩子回家
正确答案:立即报警
出题单位: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答题路径:支付宝APP - 【答答星球】小程序
答案解析: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外出后长时间未能回家,不要惊悦失措,应当立即报警,并将孩子可能的外出路线、出门时的衣着及外出习惯告诉公安机关,这样有助于公安机关及时开展搜寻工作,提高孩子的找回率。
孩子走丢后,对于家长来说,首先不要相信所谓的“24小时后才能报案”的说法,24小时内是找回孩子的黄金时间,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家长可以采用“10人四追法”来寻找孩子,即家长在原地等待孩子,并发动10个亲友找寻,其中4人以孩子走丢位置为中心,向东南西北4个方向快步搜寻,4人到人流量大的交通站点找寻,1人报警并辅助警方寻找,1人家中等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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