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问题:2004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设立____检察厅。
本题选项:
A.民事
B.刑事
正确答案:民事
题目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出题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拓展阅读:
2004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设立民事检察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中的专门法律监督机构,是人民检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检察院性 质法律监督机构
创立于1932年2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初级军事检察所及高级军事检察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最早的军事检察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4年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作出了设置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规定。
1955年11月,在中央军委设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连同下属的一、二、三级军事检察院,形成了中国最初的军事检察机关体系。
军事检察机关是国家设立在军队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军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只限于刑事法律范畴。
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军事法院办理军内民事纠纷案件,目前军事法院已经普遍开展了军内民事审判工作,这就给我们军事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任务。
从军队的情况来看,开展军内民事检察工作,是军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延伸,是军事检察业务的扩充,是新形势下军事检察工作创新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开展军内民事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也是完善军事司法制度的一项新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军队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军事法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4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设立民事检察厅。
2005年9月20日,全军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培训班在总政北京某基地开学,来自全军各级检察机关的近百名检察干部参加了这次培训。这是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于2004年6月设置民事检察厅以来,首次进行的民事检察工作业务培训,这次培训标志着军内民事检察工作的正式启动。
军内民事检察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借鉴地方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我们初步研究认为,军内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五项:
一是提出民事抗诉。
二是提出民事检察建议。具体包括两类:一类是再审检察建议,另一类是一般检察建议。
三是针对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刑事案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四是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五是参与查办在民事检察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强调的是,这五项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军事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的大致范围,是我们探索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各级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这五项内容逐步开展工作。
军内民事检察工作有什么特点:
由于军事检察机关的工作环境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军内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效果也有所不同。
军内民事检察工作的作用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认识,一是监督作用;二是服务作用。
所谓监督作用,就是对军事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当然,在民事检察工作中,我们也会对有关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的情况提出检察建议,但这种监督不是主要的,而且这种监督依托于民事审判监督。
所谓服务作用,就是要为部队建设服务,为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这无疑是全部军事检察工作一贯遵循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军内民事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军内民事检察工作的服务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通过履行监督职责,为促进依法从严治军服务;通过民事检察办案,为维护国防利益和部队官兵合法权益服务;通过办案和息诉平讼,为维护部队安全稳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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