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____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____。
本题选项:
A.实际借款
B.利息
正确答案:A.实际借款 B.利息
题目来源:暂无
出题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解读:该条规定了借款的利息预先扣除有关内容。
根据本条规定:
第一,明确了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第二,明确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民间借贷中,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就利息性质而言,利息是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孳息,既是借款人支配使用借款本金所承担的成本,又是借款人使用该借款本金创造经济效益而支付给出借人一部分利润。在实践中,资金出借人为了确保利息能够收回,在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同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扣除过利息的资金再借给对方,这种事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俗称“砍头息”,无疑使借款人利用本金创造经济效益的资金条件受到限制,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这对于借款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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