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反诈防骗/正文
对于洗钱罪在主观方面的认定,可分为哪两种类型

 2022年04月03日  阅读 389  评论 0

摘要:答答星球问题:对于洗钱罪在主观方面的认定,可分为哪两种类型?答案是:自洗钱及他洗钱。

问题:对于洗钱罪在主观方面的认定,可分为哪两种类型?

本题选项:

A.自洗钱及他洗钱

B.独立及团伙洗钱

正确答案:自洗钱及他洗钱

出题单位:太原人行

答题路径:支付宝APP - 【答答星球】小程序

答案解析:对于洗钱罪在主观方面的认定,可以分为“自洗钱”与“他洗钱”两种类型来理解适用:在“自洗钱”的情形下,不存在对“明知”的证明问题;但是,在“他洗钱”的情况下,依然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成立。

版权声明:本文为 “鸭先知”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awrui.net/mayi/xingqiu/fanzha/8622.html

标签:

发表评论:

鸭先知博客

鸭先知博客是一个记录日常学习的博客网站,然后把每天的学习内容记录下来分享给大家。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期待与您共同进步。
  • 文章27099
  • 评论0
  • 浏览8800054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