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____
本题选项: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正确答案: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题目来源:参见《2024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金题解析》民法第二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
出题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甲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该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之债,由民法调整;情谊行为(又称为好意施惠)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情谊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民法不予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法。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丁作为青年志愿者,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福利院服务,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调整,不由民法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法的分类中,属于社会法的范畴。
民法典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失主的悬赏寻物启事可以视为一种要约行为,只不过要约的对象是社会上不特定的人,而不是某一个特定的人。对于这种要约行为,任何人都可以承诺,只要找到遗失物,并且如数返还失主,这种承诺就具备法律效力,双方也因此建立起了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信原则是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发布寻物启事、寻人启事之类的悬赏广告,通俗讲就是事先承诺,一旦别人帮你把事情办成,达到你预期的目标,作为悬赏人,就得兑现承诺,按要求支付报酬。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更好地监督了悬赏人履行兑现承诺的义务,保障了“做好事者”的正当权益,也有助于弘扬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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